容积率提高,如何保障周边建筑的日照不受影响?在近日举行的长沙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控规修改前置审查会上,容积率调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成为与会代表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控规要修改,必须先上控规修改前置审查会,接受市民代表、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的联合审查。在此次接受审查的劳动东路两厢控规修改、湖南天心环保工业园片控规修改等7个项目中,有5个项目涉及提高容积率的问题。申请单位雨花区黎托乡大桥村提出,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拆迁安置需求,申请将沙湾路与新雨路交会处西南角的一处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到≤5.0,建筑限高由≤24米调整为≤100米。审查过程中,专家指出,容积率提高意味着建筑面积的增加,必须考虑水电气等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组织的合理优化,而且建筑高度从24米增加到100米,是否会对周边建筑的日照造成影响,也是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
根据控规修改前置审查的规定,申请项目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投票同意,方能进入修改受理程序。经过现场投票表决,有5个项目通过前置审查,另外2个项目有部分申请调整的内容没有通过审查。对未通过的事项,市规划局将不予受理修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