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部署,27日是全国整治酒驾行动日。当天,全省各地交警统一行动,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长沙市交警部门在全城设立了17个集中整治点,采取固定整治与流动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今天下午1时许,在长沙市芙蓉路识字岭路口,天心区交警大队民警带着酒精测试仪等工具,对过往车辆驾驶人进行检测。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醉酒驾驶被列入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后,全省交警将反酒驾专项整治常态化,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确保酒后驾驶驾驶证暂扣率、醉酒驾驶刑罚率达到100%。“四个一律”:对涉及酒后驾驶的,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记12分;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当事人有在呼气测试或者抽血检验前饮酒的以及在抽血前脱逃等阻碍执法工作的,一律以实际检测的酒精含量结果作为立案标准;对经立案侦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一律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2011年,长沙市全年共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449起,其中醉酒驾驶2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