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安徽芜湖出台新政,其中两条内容备受瞩目:
其一、 根据第七条,从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政府鼓励长期持有住房,长期的期限是5年以上(含5年)。也就是说,政府不限制投资,只要你是长期投资者就行。从这条政策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是鼓励投资客进行投资大的。
其二、根据第十六条,今年在芜湖市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二手房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执行),在办理产权登记时,财政部门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助。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70平方米以上的,财政部门再给予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的,财政部门再给予1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该条政策有空子可钻,政策并没有指出只针对首套房才给予补贴,第二套房也可以得到补贴,如果不论购买套数,那么在核心区域的性价比高的普通商品房也将成为投资品种。投资者可以将两套房打通,购买两套普通商品房形成一套大房子。从这里可以看出,地方政府想借普通商品房、借投资客力量来拯救楼市的欲望十分强烈。
而这样做,无疑于在试探中央宏观调控的底线,而芜湖新政在出台后3天即被叫停,再次表明了中央从紧调控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