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晚报报道,3月1日,长沙《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开始实施。据悉,长沙将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两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开展水质定期监测。并对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南川河等湘江支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全面截污,关闭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
空气
2014年淘汰所有黄标公交车和出租车
长沙的禁燃区范围扩大至望城区和长沙县县城。扬尘控制范围扩大至高新区、经开区、望城区高塘岭镇和星城镇以及长沙县星沙镇、榔梨镇和暮云镇。加大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力度。
2012年分别淘汰30%黄标公交车和30%黄标出租车;2013年分别累计淘汰60%黄标公交车和60%黄标出租车;2014年淘汰所有黄标公交车和出租车。三环线内餐饮业逐步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长沙扬尘整治也将由施工工地扩展至渣土运输线路及弃渣场地。
长沙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力争达到92%以上。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实现自动网络监控。
矿山
启动先导区核心区矿山整顿关闭工程
对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及雨花区范围内的“两高三小两业”(高污染、高能耗、小塑料、小洗涤、小食品、养殖业、矿产业)等非都市型产业实行分批淘汰。完成湖南经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正圆活塞环有限公司、长沙市市政维护油料场等企业退出。启动大河西先导区核心区矿山整顿关闭工程。
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污水
长沙段主城区年内全截污
2012年完成湘江长沙段主城区内全截污工程,2014年前完成建成区内浏阳河、圭塘河、捞刀河、靳江河、龙王港等河段的全截污工程。启动花桥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岳麓污水处理厂和望城区城区、浏阳市城区和宁乡县县城等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
对湘江流域沿岸20公里内排入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的开福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花桥污水处理厂、中科成污水处理厂、国祯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岳麓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尾水实施出水水质提标工艺改造。城区中水回用率达到10%。
制定长沙市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实施服务业功能分区。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噪音
三环线内基本实施机动车禁鸣
重新划定城市声环境功能区。三环线内基本实施机动车禁鸣,增设并完善禁鸣标志和标牌。在城区范围内高速公路、环线、省道、高架桥和立交桥附近有居民集中区的高敏感地段启动隔声设施建设。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及雨花区以街道为单位建设区域噪声环境治理示范区(原则上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整治群众投诉较多的小卡拉OK、音乐茶座、夜宵摊点等噪声污染源,有效减少噪声污染投诉。
目标点击
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畜禽养殖
城区畜禽养殖业全面退出
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芙蓉区浏阳河以东区域、雨花区三环线以外区域、开福区和岳麓区二环线以外区域(坪塘、莲花、雨敞坪、含浦四镇除外),以及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龙王港等流域两侧200米-1000米城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退出。岳麓区坪塘、莲花、雨敞坪、含浦等四镇规模在5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退出。
各乡镇编制畜禽养殖规划,实施养殖总量控制,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农村完成存栏20头以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或退出)80万平方米,规模畜禽养殖场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医疗垃圾
市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全收集
2013年底前,所有市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全部纳入收集处置系统。到2014年,区、县(市)及乡镇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收集处置系统。启动废旧塑料处置中心、电子废弃物处置中心、废旧机械和汽车再利用处置中心、建筑垃圾再利用处置中心等四大废旧资源处置中心建设。
强化医废危废监督管理。加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生态建设
新建50个社区公园
打造城市生态廊道,重点建设浏阳河、圭塘河、龙王港等河流沿岸生态系统。重点建设东湖湿地公园、凤羽湿地公园、关公湖湿地公园、捞刀河湿地公园、梅溪湖湿地公园、洋湖垸湿地公园等城市湿地公园及其中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启动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等湘江长沙段一级支流流域湿地建设。新建50个社区公园。对长沙县松雅湖、望城区团头湖白鹭保护区、浏阳市株树桥水库和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沼泽湿地、宁乡县金洲湖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湿地系统加以保护。
森林覆盖率50%以上,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饮用水
启动矿区重金属污染生态修复试点
全面完成湘江支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截污工程。对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南川河等湘江支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全面截污,关闭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
启动矿区重金属污染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重点对镇头镇重金属污染区、七宝山老矿区、坪塘镇老工业基地、原长沙铬盐厂等重金属污染地区进行治理。启动2-3条湘江一级或二级支流全截污、全疏浚、全绿化示范工程。
在湘江长沙段及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等主要支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水源保护区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达标率100%。
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实现全截污。
农村环保
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整治
新建和续建64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新建和续建12个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基础设施。
农村地区涉水污染项目一律引导进园区集中。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工业园区,一律不再审批新建项目。开展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南川河、马桥河、八曲河等流域或沿岸,所有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面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