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两份报告:国务院关于今年中央政府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审议过程中,多位委员建议,要加大公共投资项目的透明度,同时要更多研究配套资金不足问题。
吴晓灵委员:项目全过程要拿出来晒
10月28日全体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透露,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正在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进行第三轮检查。
事实上,从中国4万亿投资计划启动落实之后,中国政府大规模监督检查波浪式推进。
然而,全国人大常委吴晓灵说,她在参与全国人大专题调研过程中,“企业就反映,用国家几十万的钱、几百万的钱,钱还没到就接受检查,钱到了又接受检查”。
吴晓灵委员认为,当前特殊时期,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时候采取加强全过程监督的一系列特殊措施是可以的。但她同时建议,随着经济逐步转向正轨,全球经济企稳,中国政府也应该从应对危机的非常规操作和思维转向正常的操作和思维,从一般性的临时检查转入常规的法制化轨道。
吴晓灵观点的核心,是要加大公共投资项目的透明度。
在吴晓灵看来,经济发展到了当前程度,很多重大基础设施要减少应急性的安排,更多地从长远规划来安排,充分做好项目事前论证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投资的效益。同时,加大了例行程序的透明度,可以减少临时性的检查。
而且项目要加大透明度,从立项、招标到实施要全程向社会公布。
她的论据是,现在出现了很多的贪污案件,都是出在重大工程上面,所以加大项目的透明度,对于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和防止腐败都是有好处的。“这花的是公众的钱,要加大公共监督,阳光操作是最好的防腐剂。”吴晓灵说。
吴晓灵委员建议,在明年3月份全国人代会审议的年度预算当中,应把国家投资的项目和金额列出来。
地方配套资金之忧
高洪委员则注意到,围绕配套资金问题,上述两份报告有着显著差异。
张平报告中提到了“三个百分之百”的考核目标:地方配套资金要100%落实,项目要100%开工建设,发现的问题要100%整改到位。
而在全国人大财经委石秀诗主任委员所作的报告中则指出,“各地普遍反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落实配套资金困难。有些公共投资项目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超出了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1.2%、42.3%和46.4%。不少市县政府因难以落实配套资金,大量利用银行贷款,或拖欠工程款,将会增加政府的信用风险。”
高洪委员所在民委不久前的调研结果支持了石秀诗报告中的观点。民委到广东三个民族地区(乳源、连南、连山县)对基础设施投入问题进行了调研,从调研的情况看,特别是民族地区,配套资金是非常难以落实的。
有的地方公共投资每公里要19万-20万,有的甚至要24万,但是国家投入的只有15万,资金缺口有4万-9万。
宋法棠委员则直接参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教育卫生方面的专题调研。
宋法棠在调研中发现,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就是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得不好,有的不明确,层层下推,省推市、市推县,最后落实到项目单位向银行贷款,有的贷款也没落实。
从全国人大教育卫生调研组调研的几个省来看,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只有53%,包括一些沿海的发达省份,像浙江、山东,落实得也不是很理想。浙江这样的省份,到位率只有70%。
“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可能会形成‘半拉子’工程,前期进行得很好,后期没有钱了,干不下去了。”宋法棠谈了自己的担心。
另一方面,地方配套资金还落实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最后向银行贷款,债务又落到建设单位了,增加了建设单位的债务负担。
同时,审批管理上,只考虑到项目主体,而对于配套设施没有考虑,主体建起来以后,没有配套设施,不能发挥作用。比如学校、医院,尤其是乡镇学校、医院,很多教师住在县城不住当地,没有周转房,支教、支医的人没有地方住。
吕薇委员则担心,现在地方融资大部分靠融资平台,一笔财政收入给多个项目和平台担保,将来地方财力很难偿还贷款,有可能导致金融风险。
围绕上述问题宋法棠建议,中西部地区的教育、卫生项目免除地方配套资金。有些地方财政连吃饭的钱都不够,再要求配套就很难落实。中央投资的项目免除配套资金后,为了调动地方投资教育、卫生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制定教育、卫生发展规划,通过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促进地方投资教育卫生,做得好的给予表彰奖励。
杨正午委员则建议,在改进体制的同时,加快投资法制建设,可以分两步走:先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再在这个基础上着手投资立法工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法律。